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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系統
✣​幣值與交易系統✣​
➺原著中的「加隆」
J.K.羅琳所作的《哈利波特》系列中,英國巫師使用的貨幣有「加隆」、「銀西可」、「青銅納特」,其中1加隆等於5英鎊,約等於200台幣。
➺ 本企劃交易系統中的「G幣」(簡稱G)
「G幣」為固定發給的收入任務獲得的報酬用於交易的媒介,是只存在於本企劃系統中的「加隆」,但因幣值與原作有出入故一律代稱「G幣」或「G」。
只要是列於「商店列表」中的商品,無論是向店家購買或玩家私下交易,都必須用「G幣」交易。「商店列表」包括「官方商店」與登記在冊的「玩家商店」。
➺使用方式
(1)角色存在的世界中,無論是交流、劇情、對話等,等同原作的平行世界,對於貨幣的認知,無論是幣值還是面額,只需參照原作設定即可。
(Ex:角色的認知中,一盤三根掃帚薯條的合理訂價可為6銀西可,不必認為一盤薯條是商店列表中的5G,但這盤薯條不能納入持有物記錄串中)
 
(2)一旦進入企劃的「交易系統」,就必須以企劃中透過任務等各種管道得到的「G幣」進行交易。
(Ex:學生的初始財產有50G,可以買10盤三根掃帚「商品列表」中的薯條,持有物記錄串也會得到薯條x10)
結論:在企劃交易系統內一律使用G幣,除此之外加隆等貨幣的設定都與原作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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✣​常見問答集
Q1:如果我的角色是有錢家族的孩子,可以帶許多的零用錢到學校嗎?
可以,您的角色可以任意攜帶金錢到學校(學校不負保管責任唷),但這些金錢無法用在企劃交易系統中,無法購買「商店列表」中的物品,也無法增加您記錄串中的「持有物」。您的角色持有的「初始G幣數量」和其他學生都會是一樣的。
當然,您的角色可以用帶來的金錢買許多商店列表中沒有的糖果餅乾等,但這些物品不能夠出現在「持有物記錄串」中。
Q2:魔法部各層級的薪水都不同,但初始金幣都一樣多,是否不合理?
角色所認知的薪水可以自訂為合理的數目(例如辦公室職員一個月500加隆),但同樣的,這些金錢也無法用來購買「商店列表」中的物品。

唯有官方每月發給的「G幣」可用來購買「商店列表」中的物品,並使其出現在「持有物記錄串」中。

Q3:生活日用一定要從「商店列表」購買嗎?我的角色會不會餓死?
請把「商店列表」與「持有物記錄串」當作「蒐集圖鑑」的概念,如果不想蒐集該項物品,可以不必花費交易系統中的「G幣」購買。您的角色可自由設定吃穿用度,不必受官方交易系統的影響。
(Ex:角色可自由購買100份薯條,只要這些薯條不出現在「持有物記錄串」中,就不會扣除交易系統中的「G幣」) (小精靈提醒您,不可以浪費食物喔~)
Q4:如果我是自耕農也不想蒐集物品,可以不理會「交易系統」的設定嗎?
當然可以,但仍必須依照規定設置「持有物記錄串」,並建議確實記錄所得G幣,如有爭議才能作為證據使用。 若無確實記錄、卻產生紛爭的情況下,玩家須自行調解,官方恕不處理。
Q5: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?直接用原作幣值不好嗎?
關於交易系統的設定,官方有以下兩點考量。
(1)公平性 為了能讓大家自由設置角色的社會階層、家境等,我們不希望由官方統一配給薪水,但由玩家自由設定金幣的持有數量,又有失公平。 所以另外開發系統,讓玩家能另用交易系統蒐集物品,以增添遊戲樂趣。
 
(2)我們希望玩家在交易、獲得薪水或獎賞時,有自己「確實賺到巫師錢幣」的融入感,所以不採用點數或自創貨幣。但為了不使玩家混淆,交易系統中的貨幣皆以「G幣」稱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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